会议专题

学习《蚕种管理办法》做好蚕种质检工作——关于强化蚕桑产业产品质检队伍素质提升的建议

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已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畜牧法>规定,由农业部制定的<蚕种管理办法>也于2006年6月15日经农业部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部长令的形式发布,自7月1日起施行.从保障我国蚕种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立法宗旨出发,在阐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蚕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蚕种管理责任的同时,十分明确地提出了对蚕种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法律责任要求,并授权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必须具备相应检测条件和能力的考核具体办法.为了积极应对<蚕种管理办法>的实施,作为蚕桑产业质量安全的检测机构必须居安思危,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思考如何加快自身队伍素质的提升,以更快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开展蚕种质量安全检测之需.

《蚕种管理办法》 蚕种质检 蚕桑产业

叶夏裕

农业部蚕桑产业产品质检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2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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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地区第十次蚕种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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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