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水保方案建设绿色生态矿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水土保持设施与开发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的规定以及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实地对照、自查初验,并于2006年3月16日顺利通过了国家水利部组织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本文介绍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施过程,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生态矿区建设 水土保持 工程建设管理 验收管理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司马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国内会议
乌鲁木齐
中文
402-406
2006-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