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退耕还林(草)的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研究——以西部黄土高原地区为例

退耕还林(草)工程在我国广大西部(包括黄土高原等)地区已经进行了一个阶段,在取得巨大成效的同时,也暴露了不少问题.其中生态补偿机制的不完善是众多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根源,严重影响到退耕还林(草)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文从生态补偿机制在退耕还林(草)工作中的作用出发,阐述了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的必要性及其构建过程:首先,建立退耕还林(草)补偿组织体系;其次,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包括退耕过程中的基本补偿、产业结构调整的补偿和生态林(草)效用外溢的补偿,其中产业结构调整的补偿标准制定是退耕还林(草)生态补偿机制完善中的关键;再次,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显著成效所需的时间来确定补偿年限;最后,指出退耕还林(草)的补偿方式及可能的资金渠道来源.

黄土高原 退耕还林 生态补偿 产业结构调整 退耕还草

康慕谊 秦艳红

北京师范大学资源学院资源管理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生态资产评估研究中心,北京,100875

国内会议

2004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补偿机制与政策国际研讨会

北京

中文

71-79

2004-10-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