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治理决定权的归属探析
限期治理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环境法律制度,对于限期治理的决定权在<环境保护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却出现了地方立法和<环境保护法>相矛盾的规定,由此也导致了执法过程中对于限期治理决定权的权力之争.随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对这一问题的关注更加热切.文章旨在通过对限期治理决定权的权力归属进行探析,主要是从立法本义、存在问题及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剖析,以期找到解决当前混乱局面的有效方法.
限期治理 决定权 环保部门 环境法律制度 权力归属
田琳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北京,100088
国内会议
江西庐山
中文
329-334
2005-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