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环境公共危机的法律制度体系研究

我国借鉴发达国家建立的常态环境法律制度,已经不能解决转型社会所带来的环境公共危机,应对环境公共危机需要我国环境法律制度体系从理念到具体制度上的创新.完善环境公共危机法律制度应当以保障公民权利、常态与紧急状态结合以及综合考量的环境法基本理念作为指导,建立环境公共危机行政管理体制制度、行政强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行政征用征收制度、行政指导制度、环境公共危机监测与预警制度、国家赔偿补偿制度、环境公共危机管理行政程序制度、危机后恢复重建制度、紧急法律责任制度、公众参与与公民互助制度.

环境公共危机 法律特征 环境法理念 制度设计 法律制度体系

李丹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北京,100088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05环境执法研究与探讨会议

江西庐山

中文

27-34

2005-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