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党政机关办公系统亟待等级保护

2004年7月,公安部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我国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准确、周密的安排部署,使我们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原则和基本内容、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职责分工和实施计划.在国家重点保护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中,国家事务处理信息系统即党政机关办公系统位居首要.同时,按照安全保护等级划分的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系统均处于第三级以上的保护等级.因此,在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中,党政机关办公系统等级保护应作为重中之重.

党政机关 办公自动化 信息安全 等级保护

柴军

酒泉市公安局网监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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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次全国计算机安全学术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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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304

2005-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