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关于哮喘分级治疗若干问题的思考与实践

按2002年GINA分级标准,哮喘非急性发作期和急性发作期,前者分为4级.我国2003年诊治指南分为急性发作期、慢性持续期和缓解期,慢性持续期仍分为4级.本文重点讨论慢性持续期分级治疗的若干问题。

支气管哮喘 分级标准 分级治疗 急性发作期 慢性持续期 药物治疗 糖皮质激素 茶碱

刘春涛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呼吸内科

国内会议

四川省第六次呼吸病学与重症医学学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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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