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非农化的利益集团及新的农地制度安排
本文将农地非农化过程中的不同利益主体划分为地方政府、农民、用地单位.通过对这三者的行为目标及其损益进行分析,认为导致征地纠纷的内在根源是不合理的农地产权制度,并为此提出了改革的建议.
农地非农化 利益集团 农地制度 农业经济
刘霞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北京,100872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644-649
2005-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农地非农化 利益集团 农地制度 农业经济
刘霞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北京,1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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