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两部门合作:农村金融体系形成的一般逻辑与中国经验

农村融资困境,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效率和公平影响极大.但已有成熟的城市工商金融体系,为何不能自然而然地延伸到农村地区,而需要一个单独的农村金融安排呢?原因在于,农村金融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抵押物缺乏、特质性成本与风险、非生产性借贷为主这四个基本问题,由此导致了农村金融市场自然发育状态下的”市场失灵”和”负外部性”,为政府介入提供了充分条件.但政府介入的结果,往往以正式金融安排取代非正式金融安排,而理论和实证经验表明,非正式金融安排在解决四大基本问题上更有优势.由此,又导致政府介入后的”政府失灵”.解决两大”失灵”的关键,在于构建并运行两部门垂直合作型农村金融体系.诸多发展中国家,以及中国历史经验和当代东南沿海调查等实证经验,也证明了这一发展逻辑.未遵循上述一般经验和发展逻辑的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宜在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和研究中借鉴利用这一一般经验.

农村金融体系 正式金融 非正式金融

周立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北京,100872

国内会议

2005年全国中青年农业经济学者年会

上海

中文

131-142

2005-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