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谈护理管理人员医疗法律教育的管理

新时期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和维护自我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再加上医疗护理工作的特殊性等诸多因素,医疗护理纠纷的数量急剧增加,不少的医疗纠纷被告到法院,由法院来进行审理,并直接追究医护当事人的责任,医院的管理模式正从行政医疗管理模式转变到法律医疗管理模式.为此,对我校门诊部护理管理人员进行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5项法规知情的调查.通过调查结果分析,对护理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的医疗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律观念,依法行护,保护护理人员合法权益,全面提高护理质量.

医疗保健 护理管理 法律教育 医疗管理

潘如萍 侯腊梅 刘真蔼

湛江市卫生学校,524037,广东省

国内会议

2006中国护理大会

北京

中文

43-44

2006-08-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