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死亡立法与道德进步
1966年,国际医学界正式提出了”脑死亡”的概念.承认脑死亡意味着传统死亡标准的改变,影响到脑死亡患者和利害关系人的法律关系变动,涉及到一系列法律及伦理道德的问题.脑死亡立法是中国司法界的新课题,是对中国传统死亡标准的突破.只有转变人们的传统观念,脑死亡的立法才能顺利实施.脑死亡立法是法治进步与道德进步的统一,脑死亡立法呼唤道德进步.
脑死亡 立法 伦理道德 死亡标准
李凤英 张金钟
国内会议
太原
中文
305-308
2005-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