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环境法的新发展——以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为视角的分析

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新时期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意欲谋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这是人类对于自身和周围环境关系的深刻认识.一部人类社会发展史同时也是人与自然斗争妥协的历程,期间人类社会经历了遵从自然--战胜自然--回归自然的变迁,人类观念也呈现出自然主义--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的发展变化.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立符合自然客观规律的内在要求,使人类社会发展进入一个新时期.无疑,环境法对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立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在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的制度设计和秩序安排中环境法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不仅涉及污染防治法和自然资源法的更新完善,而且还扩展了现有环境法调整的范围.

环境友好型社会 和谐社会 环境法 清洁生产 循环经济

杨倩

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二系,陕西,西安,710063

国内会议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国际研讨会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06年学术年会

苏州

中文

422-424

2006-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