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伦理学思考

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是通过人与自然的和谐来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的一种社会形态.该理念在我国的迅速高涨表明,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就必须转换人们的价值观念,形成一种整体性的思维方式.本文从阐述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丰富内涵入手,分析了该理念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是因为其以深层的”和谐”视角超越了环境伦理发展的困境,并且指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最终建成其实蕴含着强烈的对环境伦理的理论诉求.

环境友好型社会 环境伦理 超越困境 伦理诉求

周辉 曾文忠 李叶欣

江西理工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江西,赣州,341000

国内会议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国际研讨会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06年学术年会

苏州

中文

326-329

2006-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