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的修改补充讨论
本文对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根据在实际工作中使用的情况提出了以下修改补充内容:1)通讯协议中数据区的定义修改;2)错误修正;3)增设现场机注册、数据波动、状态变位三个类型的通讯传输协命令。
污染源 在线自动监控 系统数据传输 环境保护 数据传输标准
张子凡 刘宇韬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10013
国内会议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国际研讨会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06年学术年会
苏州
中文
2990-2993
2006-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