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谈我国环境教育立法

我国环境教育的起步虽然迟于西方国家,但在短短几十年中,其发展已初具规模,形成了具有特色的环境教育体系.另一方面,我国的环境教育也不可避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究其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没有相应的环境教育立法,处于无法可依的”混乱”状态.本文在分析国内外的环境教育立法现状的基础上,强调了我国环境教育立法的必要性,并提出未来我国进行环境教育立法时,应构建的环境教育法律体系.

环境教育 立法 法律体系

鞠静 陈南

广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广州,510006

国内会议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国际研讨会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06年学术年会

苏州

中文

1601-1604

2006-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