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实行产权”受益户共有制”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针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普遍无人管的现状,湖北省宜都市结合本地实际,在实践中探索出一种新的产权制度改革模式——受益户共有制.这种改革模式调动了农民建设、管理水利工程的积极性,提高了工程效益,减少了用水纠纷,弥补了现行管理体制的缺陷,得到了农民的支持和拥护,在当地取得了明显效果.
小型水利工程 产权改革 受益户共有制 运作形式 管理体制 工程效益
曹光荣
湖北省宜都市水利局,湖北,宜都,443300
国内会议
青岛
中文
297-300
2005-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