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河流域蓄滞洪区建设管理社会化问题的思考

淮河流域的众多蓄滞洪区因其运用标准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原因,在管理运用上存在诸多困难,需要采取包括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在内的多种措施来减轻水灾威胁.但水灾有其不以社会环境为转移的自身规律,决定各种减灾措施的实际效益在于社会对它的支持程度,而社会对灾害的承受力是通过基本政策做出的决策而获得的.作者认为,有必要对淮河流域行蓄洪区的防洪减灾体系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采取调整性的综合措施,推动地方政府、社会各部门对防洪减灾责任的逐步分担,提高蓄滞洪区管理运用的有效性.
淮河流域 蓄滞洪区 建设管理 管理社会化 社会经济
王九大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蚌埠,233001
国内会议
青岛
中文
423-427
2005-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