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2.15特大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
2004年2月上旬,贵州省福泉市凤山镇甘巴哨村农民石某(男;1969年6月12日生;文盲)邀约本村村民张某(男;1987年1月23日生;小学文化)携带扳手、钢锯、破坏钳等作案工具,将都匀供电局所属的110KV福麻线054#、055#、056#、附01#和110KV麻龙线064#门形杆18付拉线UT线夹以及接地线盗走,销赃后得款90元,石某分得赃款60元,张某分得30元.2004年2月15日10时40分,被石某、张某盗窃破坏的五基门形电杆发生倒塌,导致该线路停电10小时26分,架设在杆塔上的电力专用通信光缆因倒杆损毁,致使贵州东部电力通信中断.同时,在倒杆过程中由于输电线路短路产生电弧引发山林大火,烧毁生态林、经济林446亩,灌木林160亩.以上共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32798.00元.本文介绍该案情况。
破坏电力设施案 电力通信中断 输电线路短路 电力设施保护
陈维
贵州电网公司
国内会议
2006年电力设施保护经验交流会暨2006电力行业防治窃电新技术研讨会
广西桂林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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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