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干式自动喷水系统在非采暖地下车库的应用研究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小型汽车数量飞快增长,为解决汽车存与城市用地日益紧张的矛盾,地下停车库应运而生,并且目前大多数地下停车库级别均为Ⅲ类以上.根据国家<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中的第7.1.2条规定,均需设置自动消防给水系统,并且,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中对自动消防给水系统各种类型的使用条件做了如下规定:4.2.1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湿式系统;4.2.2环境温度低于4℃,且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干式系统;4.2.3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预作用系统:1.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管道漏水;2.严禁系统误喷;3.替代干式系统.因此在选择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形式时,需考虑地下停车库的环境温度.笔者对目前济南的部分地下停车库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几乎所有的地下停车库都未设采暖系统,与此同时,自动喷水系统采用的均是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对敷设在地下停车库中的消防给水管道采用了无伴热保温.在没有对车库环境温度进行计算的前提下,采用湿式灭火系统是欠妥的.在寒冷及夏热冬冷地区容易导致消防给水管道中的消防用水在冬季有冻结的危险,这势必影响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可见,地下停车库的环境温度不仅影响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形式的选择,而且制约着消防给水管道的保温形式.因此,对不采暖地下停车库的环境温度的进行计算及选择合适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形式就显得至关重要.

地下停车库 环境温度 保温形式统 自动喷水系统

孔祥瑞 梁丽敏

济南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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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建筑给水排水委员会水消防分会第二届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四次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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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182

2005-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