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的若干问题的探讨
放射性废物是核技术在国防、能源和医疗等诸多领域科研生产应用中的产物.近十年来,我国核电站的运行和核设施的退役产生了大量的低中放废物.我国关于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政策和法规标准不断完善,1992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我国中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处置的环境政策>(国发”1992”45号),确定了我国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区域处置的方针.2003年公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对放射性固体废物区域处置、处置场规划、处置费用来源,以及处置机构的资质许可等方面作了原则规定,将我国的放射性废物管理推进到法治的时代.本文对我国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
固体废物 废物处置 放射性废物 核技术
浦永宁 范选林 韩国胜 刘艳
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国内会议
内蒙呼伦贝尔
中文
151-158
2004-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