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骨关节损伤为主的严重多发性创伤的救治

多发性创伤是指多个损伤的综合征,这些损伤超过限定的严重程度(ISS>17),随后有全身创伤反应,可能导致本身未直接受伤的远处器官和生命系统的功能损失或衰竭.多发性骨折指有两处以上的骨折(同一骨骼的多段骨折,不计为多发骨折).按骨折部位及处理的要求,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躯干骨折加肢体骨折如脊柱骨折或骨盆骨折且有某一肢体的骨折.(2)同一肢体的多发骨折包括骨干骨折及关节损伤.如股骨干骨折并小腿骨折,股骨干骨折并有髋部骨折或脱位,股骨干骨折并膝关节骨折等.(3)不同肢体的多发骨折例如双股骨干骨折,双侧小腿骨折,上肢并下肢骨折等.以上为单纯多发骨折或关节损伤的分类.但多发骨折病例,大多由较强列的暴力所致,常并有颅脑或胸腹部内脏损伤,本文讨论以骨关节损伤为主的严重多发性创伤的救治方法。
骨关节损伤 多发性创伤 创伤救治 多发性骨折 病理生理
王爱民
重庆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大坪医院野战外科研究所,全军战创伤中心骨创伤(创二)科,4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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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3
2005-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