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试论流域机构在公益性水利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中的地位

本文在对公益性水利项目财务特征、经济学特征、项目管理特征充分分析的基础上,分析项目法人的主体特征,明确对责任主体、对流域机构在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中的地位进行充分阐述,并对运作模式进行了深入的探索.项目法人应是向专业化、社会化发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以公益性为主的流域控制性工程,应以流域机构作为投资主体和建设主体的建设管理模式正在逐步形成,建立起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经营全过程的管理模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形成以流域机构为主体和单元的流域滚动开发机制.

流域机构 公益性 水利项目 法人责任制

华伟中 吴美安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建设与管理处,蚌埠,233001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开发中心,蚌埠,233001

国内会议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暨淮河研究会第四届学术研讨会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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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321

2004-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