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入境肉类产品通关模式急需改变
据我国口岸检验检疫部门统计,我国海运入境肉类产品口岸感观查验不合格率约占3.4%左右,但是这些产品在口岸检验检疫机关责令货主实施退货时,往往阻力很大,有的货主大有检验检疫部门要取其性命的感觉.对比每个月单单从上海外高桥一个口岸被国外退运回来的五、六十批次出口货物,而且遭退货的原因往往很简单,有的仅仅是包装上货物规格有误.为此,笔者的心情非常沉重,为什么会发生这种贸易上的不平等现象呢?笔者经过调查后发现,主要是目前我们的海港入境肉类产品通关模式存在问题.我们认为,如果不改变目前的通关模式,加强退货措施的实施,这种不合格率还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我们知道,随着我国质检总局111号公告9月1日的开始实施,我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有所降低,特别是进境水产品不再实行检疫许可证管理制度,造成所有贸易商均可买进水产品,国人的积习使我们有理由相信最终会导致恶性竞争,从而势必造成哄抬物价且大量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蜂拥进港.因此,上述新的通关模式对海港入境动物源性食品等高风险商品势在必行,本文认为海港入境肉类产品通关模式急需改变。
口岸检验检疫 入境肉类产品 通关模式 海港 退货措施 检疫许可证
吴天林
上海外高桥检验检疫局
国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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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2
2004-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