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标准中化学药品命名问题的探讨
一个药物往往有几个名称: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使用的国际非专利药名、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推荐名称、药典名称或国家专门机构审定的药品名称:比如美国的USAN、英国的BAN、日本的JAN、法国的DCF、意大利的DCIt、中国的CADN.此外还有专利名称或商品名称.关于CAS编号问题,目前USP、BP、IntP、JP在正文项下都给出药物主成分的CAS号,BP和EP还给出杂质对照品和已知杂质的化学结构和化学名称.除个别杂质对照品外,USP不给出杂质对照品化学结构和化学名称,但是从2004年起,美国药典会已经在其对照品目录中给出了化学杂质对照品的CAS号.尽管统一名称可能会给某些企业和药典用户带来一定的困难,但是我们仍然建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司、新药审评中心和药典会,在逐步统一名称的同时,在新版药典的修订工作中加入CAS编号,并将杂质对照品的化学结构式在标准中给出,以利于更好地发挥药典的作用,同时在新药审评、标准统一和新药标准转正时将这一问题从根本上解决.
国家药品标准 化学药品 世界卫生组织
宁保明 张启明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化学药品室,北京,100050
国内会议
深圳
中文
156-158
2004-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