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新的恶臭防治法
本文介绍了韩国于2002年2月制定了新的恶臭防治法,该法制定了恶臭管理区域的恶臭排放简的排放限值和厂界标准限值.并规定了恶臭污染的管理是由地方政府负责,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严于新恶臭防治法的标准.恶臭防治的受控物质由原来的8种扩展到目前的22种.该法还规定了恶臭测定单位所应具备的设备和工作人员的组成,技能和管理方法.今后,还将制定与恶臭防治法实施有关实施细则,恶臭的标准测试方法,标准限值的可行性检验等配套法规和规范.恶臭防治法是将原由大气污染防治法管理的恶臭污染,根据恶臭污染有别于一般的大气污染,而成为一个独立的污染管理门类.
恶臭防治法 恶臭污染 大气污染 韩国
石磊 李秀荣
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天津,300191
国内会议
成都
中文
328-334
2005-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