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需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本文结合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实际,对《中国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现行的农机监理法律法规的适用,县级以上农机监理机构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及拖拉机管理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建议尽快修订农机安全监理法律法规,明确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主体地位,根据实际解决目前的具体问题,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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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贵来
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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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56
2004-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