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演变与改革的讨论
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上海市政府在90年代将城市规划方面相当大的权限下放到区、县一级,这在中国是个首创,其结果是在获得高效率的同时加剧了城市发展中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近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矛盾.本文对上述矛盾的表现形式及原因作了阐述,针对现行法规不全,已经编制的规划可操作性不强,区、县级规划机构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开展了讨论.在继续调动基层政府积极性的前提下,作者对如何减弱、克服上述弊病提出了建议.
城市规划 管理体制 上海
许健 宋小冬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中国上海)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现代技术国家实验室(中国上海)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111-115
1999-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