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临床实验室的安全防护
医院内的临床实验室或检验科因接触可能含有致病微生物的标本,应达到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要求.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适合于对人和环境有中度潜在危险的病源,它与一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的区别在于:(1)实验人员是否接受过生物安全防护的培训;(2)是否有进入实验室的限制措施;(3)对已受到或可能受到污染锐器的使用是否足够重视;(4)某些可能产生传染性气溶胶或飞溅物的实验过程,是否在生物安全柜中或其它物理抑制设备中进行.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应注意实验室设计与建造、实验室安全设备与个体防护、实验室制度建设和操作要点三方面的内容.
临床实验室 安全设备 个体防护 安全操作 生物安全防护
申子瑜
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
国内会议
第二届世界华人临床生化和检验医学大会暨第六届全国检验医学学术会议
南京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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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