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听力损伤及耳聋诊断中常见问题及处理原则
GB16152《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正式颁布实施于1996年.虽然伴随《职业病防治法》的出台,该标准又重新修订为GBZ49-2002《职业性听力损伤诊断标准》,但实施诊断工作已有8年时间.该标准的颁布实施,虽然对开展职业性听力损伤诊断,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职业性听力损伤的诊断工作,不同于其他职业病诊断,他涉及学科内容较多,如:剂量暴露、耳鼻喉鉴别诊断、主、客观听力测试技术及分析评判等问题.所以,在诊断过程中只有做到全面综合分析,才能有效避免误诊、冒诊、漏诊情况发生,从而减少法律纠纷.作者将近几年参与该方面工作的经验体会和在职业病诊断授权认证中发现的问题,总结归纳提出,以期对同仁在今后工作中有所帮助.
听力损伤 耳聋 诊断标准 处理原则 职业性耳聋
王建新
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北京)
国内会议
珠海
中文
13-14
2004-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