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处方管理办法》,促进药学服务

《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从2004年9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对医师、药师在行使医疗服务时做出详细规定,目的是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增加透明度.药剂师要对处方用药的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以及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药师应积极面向挑战,提高临床药师的药学服务标准,维护患者利益,杜绝药物滥用和误用,确保用药安全.
处方管理办法 药学服务 医疗服务
赵向东 孙华君 胡晋红
上海长海医院药学部(上海)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181-182
2005-03-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