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不安抗辩权在供用电合同履行中的应用
”先用电后缴费”是我国电力商品交易长期沿袭的一项约定俗成的规则,正是这项不太合理的惯例使供电企业将要承担客户用电后不按期按约缴纳电费、拒绝逃避缴纳电费或丧失偿债能力等经营风险.面对日益增大的经营风险,适应市场的变化,依法回收电费,是化解电力经营风险的根本出路.
不安抗辩权 供用电合同 电费回收 经营风险 电力市场
付晓梅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供电公司
国内会议
河北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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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1520
2004-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