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病案书写质量控制措施的研究

笔者认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及销毁,并做好病案书写质量控制工作.

病案管理 病案书写 质量控制措施

李少英

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北京)

国内会议

2004年全国医院管理学术研讨会

银川

中文

366-366

2004-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