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确保环保部门在环境执法权中的主导地位

近年来,我国加快了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设,出台了一系列的环境法律、法规.但我国的环境形势并没有因此出现明显好转,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因为环保执法权的多家化.因此确保环保部门在环境执法权中的主导地位,使环保法起到应有的效果,必须成为环保部门努力解决的方向.

环境执法 执法主体 环境保护 环境法律

郑璞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石家庄)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04年学术年会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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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213

2004-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