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关于正确处理工程索赔的探析

工程合同是一种典型的不完全性合约,它与一般货物购销合同不同.由于工程本身的专业性、复杂性以及建设工程的契约商品性质,工程合同不可能对所有事件及其对策做出详尽可行的规定,不可能对违约造成的损失事先就规定补偿和解决办法.文中就处理工程合同索赔问题,以业主方、监理方和承包商各自的作用进行了阐述.

工程索赔 过程管理 主要措施

倪建平

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国内会议

四川省土木建筑学会第29届学术年会暨2003西南土木建筑科技论坛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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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256

200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