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确处理工程索赔的探析
工程合同是一种典型的不完全性合约,它与一般货物购销合同不同.由于工程本身的专业性、复杂性以及建设工程的契约商品性质,工程合同不可能对所有事件及其对策做出详尽可行的规定,不可能对违约造成的损失事先就规定补偿和解决办法.文中就处理工程合同索赔问题,以业主方、监理方和承包商各自的作用进行了阐述.
工程索赔 过程管理 主要措施
倪建平
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国内会议
四川省土木建筑学会第29届学术年会暨2003西南土木建筑科技论坛
成都
中文
255-256
200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