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工程变更条款约定不明下的法律适用分析

工程变更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根据合同习惯解释原则进行确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是确定行业惯例的有效载体,应当成为解决相关争议的依据.发包人实施工程变更可能承担违约的法律后果.发包人赔偿损失应当包括承包人的预期利润.

工程变更 习惯解释 违约责任 预期利润 施工合同

何佰洲 周显峰

东北财经大学工程法律研究所

国内会议

中国建筑学会工程管理分会2003年学术年会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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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97

2003-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