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和法析要

和法是中医的治疗大法之一.和法的含义与”和”字的本义密切相关,”和”的哲学范畴奠定了中医对”和”的认识基础,即在人的生命活动中,阴阳对应和谐地运动,达到不偏不倚,中和达道,才能生命不息.和法的理论缘起于《内经》,具体应用始于《伤寒杂病论》.金代成无已明确提出”和解少阳”,使得和法作为治法获得了独立性.后世医家多依从成氏之说,”和解少阳”法成为”和法”的核心组成部分.明代张介宾提出”和方之制,和其不和”之说,并初步对和方进行了系统化整理.清代程国彭正式确立了和法作为”医门八法”之一的地位,戴天章对和法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由此奠定了我们今日对和法的认识.和法的内涵和外延至今仍不够明确,造成现代医家的认识不一.本文从其源流出发,提出和法的立法原则在于同时解决多方面的矛盾,以尽快恢复人体内环境的动态平衡,具体可分为和解法和调和法.其组方原则以阴阳互配、相反相成为要点,以桂枝汤和小柴胡汤作为代表方.和法适用于证情相对较轻缓而复杂的病证.和法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和复杂性,最能反映中医的治疗特色,对于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复杂的致病因素导致的各类疾病,必将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和法 小柴胡汤 桂枝汤 伤寒杂病论

何新慧 张苇航 朱娇玉

上海中医药大学

国内会议

2003”国际仲景学说学术研讨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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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36

2003-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