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信息系统安全认识、培训与教育法规及现状综述
美国从1967年国防部着手建立计算机安全的保障措施,到1987计算机安全法将信息教育、培训、认识纳入法规,经历二十年.其中自然有计算机技术由主机发展为网络的因素,但更多的是信息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信息安全的技术和法规是要由人来实施的,人为疏忽是信息安全最大的漏洞.教育、培训和认识是信息安全必不可少的层面.本文综述了美国有关法规和现状,以作为中国在这方面工作的借鉴.中国应该吸收美国的经验,及早重视信息安全教育、培训、认识的立法、推广与实施.
计算机安全 网络安全 信息安全 法律法规 培训标准
郭晓明 陶大海
贵州大学
国内会议
哈尔滨
中文
191-194
2003-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