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对临床试验所需病例数的几点理解和看法

本文以我国有关部门关于临床试验的病例数的规定,讨论了其中的2个问题,提出下列看法和理解:对Ⅰ-Ⅲ期临床试验的样本数应该规定上下限,Ⅳ期临床试验的病例数可不加规定.

临床试验 样本数 病例数 药品审评 有效性评价

张学中

北京高血压联盟研究所

国内会议

第二届药品技术审评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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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592

2003-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