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环境影响评价对招商引资项目环评的筛选研究与思考及初浅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颁布改变了我国20余年来执行该制度的一些缺陷和不足,解决了立法层次偏低的问题,有利于环评工作在法律的监督下公平、公正和公开进行.但同时由于受各方面条件的限制,这部法律在各地方执行落实中也留下了一些值得商确的地方.本文结合我县在招商引资环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浅论我国近几年在招商引资这一领域的进步与遗憾,并提出对招商引资上项目在环评中的一些观点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 招商引资 法律制度 项目筛选 招商引资

张淑荣 王佳华 姚莉 姚志

黑龙江省勃利县环境监督管理站(黑龙江勃利) 黑龙江省勃利县环境保护局(黑龙江勃利) 黑龙江省勃利县街政局(黑龙江勃利)

国内会议

首届中国可持续消费与生产国际论坛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03年学术年会

长沙

中文

117-120

2003-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