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制度改革中的土地权益证券化研究
从融资主体和融资方式两个方面分别探讨了我国征地制度改革中土地权益证券化的运作机制,从融资主体来看,主要是政府、用地者及土地储备中心三方;从融资方式来看,主要有股本融资、债券融资以及基金融资3种形式.以江苏省苏州市苏嘉杭高速公路建设为例,介绍了被征用土地权益证券化的具体思路.
征地制度 土地权益证券化 实证分析 融资主体 融资方式 社会保障
黄贤金 王志宏 曹全胜 张晓玲
南京大学城市与资源学系(江苏南京)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征地事务所(江苏南京) 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房地产信贷处(江苏南京) 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科技处(北京)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415-420
200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