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值得认真探讨的几个原则性问题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是建设用地规划,也不是单纯的区域土地生产力布局规划,它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统筹地位不容置疑,其应有的民主集中制的精神实质必须遵守,编制修订中必须摆正土地建设利用与农业利用的相关关系,土地利用区域均衡发展的根本作用必须得到加强,要正确处理建设用地片面增加造成的”冲击”,以积极推进开发中西部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实施.
土地规划 民主集中制 协调发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
刘锋
北京土地学会(北京)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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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372
200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