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加强城市防洪工作

中国城市的防洪标准,参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一般认为:在平原地区,对于特别重要的城市,其防洪标准为100~300年一遇,对于重要城市为50~100年一遇。对于山区 、丘陵地区特别重要城市,其防洪标准为500~2000年一遇,对于得要城市为100~500年一 遇。按这个标准来衡量,中国中部226座有防洪任务的城市中,有156座城市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占总数的69℅,由此可见,中国城市防洪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城市防洪 水库管理 河流蔬浚

谷兆祺

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

国内会议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市政工程分会1999年学术交流会

武汉

中文

18~21

1999-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