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城市防洪工作
中国城市的防洪标准,参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一般认为:在平原地区,对于特别重要的城市,其防洪标准为100~300年一遇,对于重要城市为50~100年一遇。对于山区 、丘陵地区特别重要城市,其防洪标准为500~2000年一遇,对于得要城市为100~500年一 遇。按这个标准来衡量,中国中部226座有防洪任务的城市中,有156座城市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占总数的69℅,由此可见,中国城市防洪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城市防洪 水库管理 河流蔬浚
谷兆祺
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18~21
1999-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