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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不应承担责任

安全生产是任何企业的头等大事.监理公司对施工不安全因素应加以制止,不改进应责令停工,我们认为监理公司必须对施工安全负责监督,否则即为失职,我们发表这篇文章供大家讨论.

监理 施工安全 法律依据

赵惠云 段巍涛

郑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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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