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政府地理信息公开作业之探讨

办理地理信息计划时,计划执行中之最主要成本均在数据之建文件,建文件所完成之数据可提供各类计划所需,为避免对地理数据之供应产生不一致之标准,政府应建立数据流通之正常管道,而为提供正常管道与一致性标准以对外提供信息,政府机关需藉由法制化之规范,订定执行基准以作为资料开放实施依据,政府依法行事,以制度化作业建立数据开放流通为长久之法;地理资料因建文件成本高,目前大部份资料掌握在政府机关手中,数据的流通可避免数据重复建文件,其成果影响地理信息整体发展成果,由数据的开放与否可了解单位推动地理业务之心态与成熟度,同样可反应整体社会对信息开放之概念,信息的开放流通实难以流通之数据量、阅览次数或是任何量化标准衡量,其影响所及带动之经济层面及社会价值影响为主要效益,而资料之收费问题为另一值得深思之问题;本文藉由探讨地理信息开放制度之订定,并以台中市地理信息发展为案例,说明台中市政府由订定单一地理信息项目流通供应,至发展到订定以基础性地理数据项流通供应,再进展至以市府整体地理信息之发展历程,其间之作法与方向作一分析探讨.

GIS 数据流通管理

赵僩

台中市政府计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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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355

2002-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