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依法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开展新生儿筛查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在举措,自1996年11月1日青岛市新生儿筛查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在市政府、市人大的正确领导,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一,经过广大妇幼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新生儿筛查工作已步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在全市已形成规模。到1999年4月,全市共筛查新生儿150149名,新生儿筛查率为98.3℅,其中已有40例确诊为甲状腺功能低下,发病率为1/3754,14例确诊为PKU,发病率为1/10725,均给予及时治疗,效果明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新生儿疾病 疾病筛查 甲状腺功能低下 苯丙酮尿症
傅平 何怡峰 李明训
青岛市妇幼保健院
国内会议
贵阳
中文
26~28
1999-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