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浅析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建筑业的面貌日新月异,建筑结构、构造千变万化,科技含量越来越高,在市场经济条件建筑市场难免有不规范之处,危险房屋在不同地区、不同结构、不同范围内仍然存在,危及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为此,对危险房屋必须采取有效管理和控制措施,对房屋危险性的鉴定既要严肃认真,又要科学合理.2000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的实施,使“危房”的鉴定有据可依,但是在鉴定过程中仍存在各种实际问题,与《标准》难以对号入座,本文针对我单位多年来危房管理情况及在对照《危标》鉴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危房鉴定 铁路
牛会珍
临汾铁路分局临汾房建段
国内会议
乌鲁木齐
中文
57-64
2001-08-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