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犯罪对象研究

本文首先从刑法条文之上和刑法条文之下两个角度分析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犯罪对象,而后进一步指出本罪的犯罪对象除了包括计算机的信息系统的软件设备以外,还应当包括硬件设备和系统操作员.

计算机信息系统 犯罪对象 硬件设备 系统操作员 计算机犯罪

刘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部

国内会议

第十六次全国计算机安全学术交流会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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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7

2001-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