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降低含卤阻燃耐火电缆燃烧所造成的“二次灾害”问题探讨

本文认为阻燃耐火电缆燃烧时所释放出的烟雾和毒性气体是造成电缆火灾事故“二次灾害”的直接原因.为此必须要降低这些电缆的阻燃混合物在受热和燃烧条件中所释放出的烟雾和毒性气体总量,即该阻燃混合物燃烧所释放(量)程度(mg/g)乘以该阻燃混合物被烧损量(kg)的积来考虑.前者已引起注意,后者如成束电缆燃烧试验和烧损量,不能仅仅满足<250cm的水平.如能降到<100cm那就有更大的实际意义.如最近上海胜华电缆厂研制成功“采煤机用低污染高阻燃氯丁橡套软电缆”成束电缆供火燃烧40分钟后烧损57cm,燃烧释放的烟气其中烟雾可透光率为42℅,HCl为28mg/g.

烟雾 毒性气体 烧损量 释放总量 耐火电缆 电缆火灾

张胜飞 旷天申

上海胜华电缆集团(上海) 沈阳电缆厂研究所(沈阳)

国内会议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线电缆专委会2001年会

江苏宜兴

中文

60-68

2001-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