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台湾区域性空气污染物总量管理制度之探讨

自20世纪70年代台湾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密集的工商业活动、繁忙的交通运输、营建开发以及人民高物质化生活所产生之大量空气污染物,曾造成严重空气品质恶化问题.1975年起施行之空气污染防治法,推动多项管制措施与管理制度,成功地改善了空气品质恶化问题(台湾地区空气品质不良日数累积百分比从1987年的16.97℅降至1999年的4.69℅).但部分工商业密集及人口稠密区城之空气品质仍有待改善,如高雄市、高雄县及屏东县之高屏地区,空气品质不良日数累积百分比仍高达12.2℅,故引起援欧美先进国家推行的”空品区空气品质管理计划”制度,即于特定区域推动空气污染物总量制度,作为日后空气污染防治之施政蓝本.为能顺利推动区域性空气污染物总量管制工作,特于中部地区(台中县、台中市、彰化县及南投县)及高屏地区制定及实施总量管制示范计划,自2000年起推行总量管制示范作业,并计划于2003年正式公告该二区域实施总量管制.本文即藉由前述已研订完成之总量管制示范计划内容,来说明台湾区域性空气污染物总量管制之法令架构、实施目的、推动方式及所需配套法案之研订状况,并探讨研订过程中所参采技术、理论之考量因素以及未来执行上仍待克服之议题,期供各界讨论并获赐宝贵意见.

台湾 总量管制 空气品质 空气污染物 臭氧 悬浮微粒

邹伦 吴俊仪 谢广明

”财团法人中技社”环境技术发展中心(台北市)

国内会议

第七届海峡两岸环境保护学术研讨会

武汉

中文

269-278

2001-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