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利与公益相结合的水利工程产权管理
本文着重研究了既有益性质又有盈利性质的水利工程产权管理问题.我国的水资源属国家所有,这是我国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出发点.水利工程建成后,其所有权一般属国家所有(农村小型工程可以属集体所有),本文遵循这个基本前提,研究了在委托一代理关系明确的情况下,运用对策论的方法如何设计最优激励机制、最优激励机制如何兼顾防洪与兴利的矛盾,以及在一个投资团体中如何建立有效的委托一代理关系等问题.
水利工程产权管理 激励机制 水资源综合利用
傅春 胡振鹏
南昌大学(江西南昌)
国内会议
南昌
中文
473-478
2000-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